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是问题, 请随时与我们联系
查看联系方式>>作者:佚名 时间:2023-08-03 13:44:47
此版本为缩减版
查看全文版
可在华建工艺学会下载
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化指引HJSJ—2021
?目录
1. 前言
2.办公等级分类与面积指标
2.1省级机关
2.2市级机关
2.3县级机关
3.注意事项
1.前言
1.1为让设计师更好的了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,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,规范设计,保证安全、适用、环保,制定本标准。
1.2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(镇、苏木)级及以上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,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,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、直属机构、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(以下统称党政机关)办公用房的新建(或购置)、改建和扩建工程。配备、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。
1.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本导则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:
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(发改投资〔2014〕2674号)
2.办公等级分类与面积指标
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,分别为:
中央机关、省级机关、市级机关、县级机关、乡级机关。
相对应的机关适用的对象如下表所示:
类别 |
适用对象 |
中央机关 |
中央部(委)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 机关、检察机关,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,以及各机 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。 |
省级机关 |
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 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,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, 以及各机关的组成机构、直属机构、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。 |
市级机关 |
市(地、州、盟)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 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,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,以及 各机关的组成机构、直属机构、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。 |
县级机关 |
县(市、旗)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 机关、检察机关,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,以及各机 关的组成机构、直属机构、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。 |
乡级机关 |
乡(镇、苏木)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及其他机关。 |
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(办公室、服务用房、设备用房)、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,功能分类应符合下表规定:
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分类
办公用房 |
包括内容 |
|
基本办公用房 |
办公室 |
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 |
服务用房 |
包括会议室、接待室、档案室、图书资料室、机关信息网 络用房、机要保密室、文印室、收发室、医务室、值班室、 储藏室、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、开水间、卫生间等。 |
|
设备用房 |
包括变配电室、水泵房、水箱间、开水处理间、锅炉房(或 热力交换站)、空调机房、通信机房、电梯机房、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。 |
|
附属用房 |
包括食堂、停车库(汽车库,自行车库,电动车、摩托车库)、警 卫用房、人防设施等。 |
根据单位和性质划分的机关等级,各级工作人员办公时使用面积不能超过规定面积:
2.1省级机关
根据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指导文件规定:
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分为七级,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表规定:
类别 |
适用对象 |
使用面积(平方米/人) |
省级机关 |
1.省级正职 |
54 |
2.省级副职 |
42 |
|
3.正厅(局)级 |
30 |
|
4.副厅(局)级 |
24 |
|
5.正处级 |
18 |
|
6.副处级 |
12 |
|
7.处级以下 |
9 |
▲1.省级正职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54㎡
▲2.省级副职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42㎡
▲3.正厅(局)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30㎡
▲4.副厅(局)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24㎡
▲5.正处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18㎡
▲6.副处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12㎡
▲7.处级以下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9㎡
2.2市级机关
根据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指导文件规定:
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分为五级,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表规定:
类别 |
适用对象 |
使用面积(平方米/人) |
市级机关 |
1.市级正职 |
42 |
2.市级副职 |
30 |
|
3.正局(处)级 |
24 |
|
4.副局(处)级 |
18 |
|
5.局(处级以下) |
9 |
▲1.市级正职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42㎡
▲2.市级副职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30㎡
▲3.正局(处)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24㎡
▲4.副局(处)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18㎡
▲5.局(处)级以下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9㎡
2.3县级机关
根据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指导文件规定:
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分为五级,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表规定:
类别 |
适用对象 |
使用面积(平方米/人) |
县级机关 |
1.县级正职 |
30 |
2.县级副职 |
24 |
|
3.正科级 |
18 |
|
4.副科级 |
12 |
|
5.科级以下 |
9 |
▲1.县级正职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30㎡
▲2.县级副职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24㎡
▲3.正科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18㎡
▲4.副科级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12㎡
▲5.科级以下办公室面积的最大值为9㎡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87172970@qq.com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